关于做好2018年清明节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资处】

发布:2018-04-04 浏览量: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重视、加强教育。各单位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和教职工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隐患防范。

二、安排假期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加强安全巡查。严格落实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和不间断巡查。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三、假期停用的实验室,需按相应安全规定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假期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登记记录,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及危险化学实验等)必须两人在场。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