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四)【保卫处】

发布:2016-01-20 浏览量:25

自进入冬季以来,有的学校不断发生人员伤亡的火灾事故,造成很大社会影响。

20151125日中午1点半,武汉市四十九中功能楼因为线路老化发生火灾,旁边教学楼一千多学生紧急撤离。火势蔓延半个多小时,消防中队赶到后才将火扑灭。

 

 

1210日下午2时武汉市汉南区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四号宿舍楼内,一名男同学在寝室睡觉时因使用电热毯不慎起火被烧伤。

1218日上午10:30,北京清华大学何添楼实验室因为氢气泄露发生爆炸,造成一名实验人员死亡。

 

 

这些火灾都发生在教育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期间,都是因为思想麻痹,没有及时对实验仪器设备和电气设施进行安全检查,以及在学生寝室内使用大功率电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而酿成的。

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的通知》精神,为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火灾事故发生,学校多次开展了以化学危险品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要求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扑灭初起火灾的能力,根据本单位特点不断完善消防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

此外,20151231日凌晨2时许,位于沈阳市和平区望湖路东北大学内一栋七层居民楼楼道发生火灾,造成6人死亡。

 

 

这是继2015年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居民小区居民楼“6.25”火灾134伤、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观庙镇状元街居民楼“6.28”火灾61伤、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紫荆嘉苑小区住宅楼“7.11”火灾712伤等重大火灾之后的又一起群死群伤火灾事故。这些火灾发生在夜间11:30至凌晨2时左右,

现在已经是岁末年关,天寒地冻,正值火、电、气等能源的使用高峰期,学校有关单位要加强居民消防安全常识和疏散逃生的宣传教育,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保 卫 处

                                                 2016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