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工作提示(一)【保卫处】

发布:2016-04-19 浏览量:19

2016年4月武汉市高校火灾事故频发,影响较大。

4月2日武汉某高校一留学生公寓因为使用大功率电器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一名留学生被烧伤。

4月15日凌晨2:54,武汉某高校一实验楼起火,武汉市消防支队派出三个消防中队,12辆消防车和60余名指战员赶到到现场,经过1个多小时的奋战才将火扑灭。

教育部开展学校安全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以来,我校各单位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整改。后勤保障处附属小学搭建用于学生休息的彩钢板临时建筑已经停止使用,鉴湖第四教学楼地下室堆放的杂物全部清理完毕,东院燃料电池实验室氢气站的气瓶组及时处置并安装了视频监控设施,产业集团投入大量资金增加了孵化楼消防供水设施等等,保证了我校正常的教学和科研秩序。

按照教育部、公安部4月8日召开的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保卫处、后勤保障处、国资处等单位近期对学校教学综合楼、学生宿舍、重点实验室、施工工地、附小、幼儿园等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仍然存在以下消防安全问题:

一、部分单位资料室、实验室、微机室等部位灭火器材没有及时清理报修和更换;少数实验室上班时间门敞开,没有人员值守;实验室内仍有学生带入的电饭煲等大功率电器。

二、装修施工外部围栏遮挡学生宿舍主出入口,有的将杂物堆放在安全出口前,堵塞通道。

三、没有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安装室外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四、有的单位和个人擅自将教学综合楼公共部分围做教室和办公室,圈占室内消火栓等消防设施。

为认真吸取火灾教训,加强校园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近期消防安全工作提示如下:

一、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将安全责任逐条细化分解,落实到每项工作和每个环节中。

二、在学校五月安全教育月活动中,各单位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灭火疏散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

三、针对实验室、学生宿舍等重点部位组织全面、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清查行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四、学校内新建、改建、扩建等建筑施工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武汉理工大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报保卫处备案。

 

                                                     保 卫 处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