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端午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保卫处】

发布:2016-06-06 浏览量:10

校属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预警通知》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要求,为认真做好“端午节”及汛期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预防暴力恐怖活动及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假期、汛期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现将有关安全保卫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制。

各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高校安全稳定、汛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逐级落实安全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到人。

二、开展假前安全大检查,督促隐患整改。

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特别是对湖泊、水池(塘)、学生宿舍、实验室、图书馆、食堂、配电房、体育馆、医院、附小、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要害部位,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严格对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管理和审查;结合应急预案组织开展汛期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各单位对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师生人身财产安全和校园安全稳定。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各单位在放假前对师生进行一次以防汛、防溺水、防恐、防暴、防火、防盗、防骗、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注意假期探亲、旅游和出行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四、加强值班管理,保证信息畅通。

各单位要安排、落实好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安全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遇重要警情,要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或学校安全稳定总值班室报告,做到值班期间信息畅通。

学校安全稳定总值班室电话:027-87651110

 

                                                      保 卫 处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