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防盗、防火制度

发布:2018-08-06 浏览量:20


为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实验室应注意如下安全:


一、安全用电


1. 用电线路和配置应由变电所维修室安装检查,不得私自随意拉接。

2. 专线专用,杜绝超负荷用电。

3. 使用烘箱、电路等高热电器要有专人看守。温箱需经长时间试用检查,确定确实恒温后方可过夜使用。

4. 不用电器时必须拉闸断电或拔下插头。

5. 保险丝烧坏要查明原因,更换保险丝要符合规格,或找变电所更换。

6. 经常检查电路、插头、插座,发现破损立即维修或更换。


二、防火防爆


1. 严格安全用电是防火的关键。

2. 易燃、易爆物品要远离火源。必须加热处理者,应有专人监护。

3. 超高压汞灯在通电及断电后的20分钟内,不得检修和撞击,以防爆炸。

4. 每室要有消防器材,并保证人人会用。


三、防水防盗


1. 水槽内不许存放任何杂物,随时关闭水门。需长时间流水冲洗者,必须留人监护。

2. 自来水、暖气有泄漏,要及时修理。

3. 易燃易爆及有害物品实行双人、双锁专柜管理,领用时需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4. 贵重小型仪器设备均应加锁保管,房门安装双锁。

5. 下班离室前,必须检查水、电、锁。


四、防污染


1.有害有毒气体不得任意排放,必要时应到有毒气柜的地方处理。

2.有毒物品的空容器、包装物和废弃物,应交设备科统一处理,不得随意乱扔乱倒和当废品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