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处】

发布:2018-05-15 浏览量:24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档案,学校将开展实验室安全档案专项检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目标和要求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各单位全面深入开展安全管理档案建设及检查工作,堵塞安全漏洞,落实安全措施,进一步健全学校实验室的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和长效工作机制,提升安全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确保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

各单位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检查内容,做好相关工作。

二、检查范围和重点

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建设,包括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基础安全、化学安全、辐射安全、机电等安全、特种设备与常规冷热设备共10大类70条检查项目(内容详见附件)。

三、工作安排

本次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检查工作,由国资处牵头,教务处、科发院、保卫处、研究生院等职能部门共同组成检查工作组,安排如下。

1. 各二级单位按要求进行布署动员,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管理档案检查与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力量对各实验室进行全面自查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于5月22日前,将《xx 院/所/中心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检查自查表》电子版发至国资处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办公邮箱。

2、学校检查工作组将于5月23日起随机抽取实验室进行安全管理档案检查。学校将于6月上旬组织全校范围实验室安全现场检查及档案建设检查。

 

附件:

武汉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档案检查自查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