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处】

发布:2017-04-06 浏览量:13

校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学校教学、科研等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立检查组

学校成立安全检查组,由国资处牵头,成员由校办、保卫处、教务处、科发院、研究生院、余区管委会等职能部门派人组成。

    二、检查内容

各单位要在巩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以危险化学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为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检查内容包括:

   1、在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重点:危险化学品库存排查及清单统计、危险化学品存储规范及标签张贴、安全防护措施的配备(护目镜、洗眼器、喷淋装置、安全警示线、工作服等)、危化品台账记录、危废品处置及存储情况等。

    2、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检查重点:起重设备操作人员的上岗资格证考取情况、3吨以上起重设备的年检情况及相关技术档案的配备情况、3吨以下起重设备的维保记录及技术档案的配备情况、各类气瓶的存储使用及警示标识张贴情况、报警装置安装情况、电梯的年检情况、特殊设备使用操作说明的张贴情况等。

3、检查各单位安全检查是否形成闭环,对于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是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专人负责,是否在限期内整改完毕,是否复查,是否建立了台账作好记录并存档。

4、检查各单位剧毒、易制毒、易制爆类危化品的管理情况,此三类危化品采购需报公安机关审批,日常管理“五双”制度的落实情况。

  5、事故应急处置制度和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工作规范的落实情况,特别是是否制定了有针对性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情况。

三、时间安排

4月6日—4月12日:各单位按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工作,报送自查报告;并将各项检查所列内容收集整理归档,以备学校检查组现场抽查。

4月13日—14日:学校检查组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下达整改要求。

4月中下旬:学校召开总结会,并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落实主体责任,对安全检查的各项工作做好统筹安排,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2、强化整改落实。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人,分类提出处理办法,立即进行整改落实。

3、认真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全面真实,要分别各项检查重点进行总结;存在安全隐患的,对相关情况和整改情况要单独做出说明。

各单位于4月12日下午17:00前,将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总结交国资处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电子版发至实验设备资源管理科办公邮箱。

 

                            危险与化学用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017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