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暑假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国资处】

发布:2018-07-12 浏览量:5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今年暑假放假安排,为做好放假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教育。暑假期间,各单位对假期留校的学生和教职工加强安全教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责任意识,加强隐患防范。

二、安排假期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加强安全巡查。严格落实实验室负责人带班和假期值班制度。重点场所必须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和不间断巡查。

三、假期停用的实验室,需按相应安全规定切断水、电、气源,关好门窗。假期仍需开放使用的实验室,由实验室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做好实验室登记记录,切实规范各类实验活动,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工作。从事危险性实验(高温、高压、高速运转等)必须按实验室规程进行,做好安全防护。

四、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对实验室安全隐患安排整改计划。加强对管控类(剧毒、易制毒、易制爆)危化品的管理,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

五、假期实验产生的各类危险废弃物,需按要求分类暂存。加强实验室特种设备及放射安全管理,于7月19日前将学校“辐射安全许可证”首页张贴上墙。

各单位要安排、落实好本单位暑假期间的安全值班与管理措施,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各级安全责任人必须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实验室安全事故应及时处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8年7月12日